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4年2月20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
建设工程经济 | 60分 | 10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78分 | 均为130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1.专业工程 | 建筑工程 | 均为96分 | 均为160分 |
2.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二、造价工程师
2013年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1、建设工程计价: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84分(满分140分)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或错填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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