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社办发〔2014〕17号
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15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130分 | 均为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注:合格证书尚未开始发放,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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