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建立医师定期考核长效机制,使之法制化、规范化、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1〕22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举办二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月22日上午9—12时;
第二期:2月23日上午9—12时。
二、培训地点
柳州市人民医院第一学术报告厅(柳州市文昌路8号)。
三、参加人员
第一期:
(一)六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同志1名;
(二)市内(含六县)二、三级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人1名,信息管理员1名;
(三)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员1名;
第二期:
(一)市卫生监督所、市CDC、市急救指挥中心、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人1名;
(二)市内卫生所(室)、卫生站、个体诊所负责人1名。
四、其他
请各单位按时派人参加。此次培训免收会务费,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柳州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