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管区)中心学校、县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4〕7号)精神和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资办[201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为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户籍条件:申请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原则上应为渭南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为主)或在渭南辖区内就业人员(与渭南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
(五)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2。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组织宣传。1月15日至2月25日,各单位要以多种渠道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工作信箱及主要工作流程,让社会广泛了解我省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
2.报名及资格初审。
(1)2月25日—年3月10日,各单位受理辖区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审与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社会人员还必须提供户口本)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为彩色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色近照,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zhaopian.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补考的和只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还要带2012年或2013的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科目,填写《富平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花名册》(附件1)。
(2)2014年3月11日—12日各单位统一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审查报名、确认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和考试费。
时间安排
3月11日:县属各单位、刘集镇、留古镇、张桥镇、王寮镇、庄里镇、齐村镇、觅子管区、梅坪镇。
3月12日:其余各镇(管区)。
提交材料:
A、《富平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花名册》(附件1)和《富平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材征订登记表》(附件3,并报电子版)各一份。
B、身份证(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必须为彩色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色近照,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D、收费:本次只收取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25元,教材征订费以教材定价为准。
各单位初审后,由于使用统一规定程序录入资审合格考生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所以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留存。报名信息确认表连同考生的其他报名复印件每人装订一份。
3.培训与考试。3月中旬至4月18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培训,培训安排在周末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省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考点由市教育局确定,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5月中旬起,考生和各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流程另文通知。
五、考试费用
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渭价发〔2011〕77号文件执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六、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统筹安排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把好资格审查关,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牵头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
(三)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凡取得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参加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四)关于教育部试点省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问题,请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教师〔2012〕7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做好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各教师资格考试属法定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把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抓实、抓好。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
今年教师资格的初审报名主要由各单位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人员审查、把关,在审查时必须严格政策,认真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确定申请人员的资格类型,确定参加测试的科目。同时还要认真组织好教师资格的报名、培训、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仇美玲
联系电话:8221252
电子信箱:fp8221252@163.com
富平县教育局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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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花名册》《富平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材征订登记表》来源于富平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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