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为:0871—5151676。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岗位。
非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则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盖有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签章的《2010年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录用前提交毕业证或学位证。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非2010年毕业的考生按2010年毕业的信息填报的,按《诚信承诺书》所附处理措施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