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最低分数 | 面试时间 |
业务四司院校处 0401456001 | 145131110722 | 方 耀 | 122.1 | 3月4日 9:00 |
145112011006 | 陈哲文 | |||
145122010913 | 苏丽萍 | |||
145144023028 | 李家卫 | |||
145132311607 | 赵志刚 | |||
外事司二处0401123001 | 145170874012 | 刘小楠 | 109.9 | |
145133035006 | 张 洁 | |||
145139313401 | 徐文臻 | |||
145139031723 | 匡国栋 | |||
145170873804 | 李 博 | |||
145111112109 | 王雅丽 |
请以上人员于2010年3月2日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174。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截至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要加盖公章);
3.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于3月5日上午8:30开始,在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统一进行。
体检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和平里医院院内。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向西100米左右,或者公交104快车、119路、123路、201路兴华路站附近。体检中心电话:64215431。
该体检中心为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考生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楼前(院内)集合并领取体检表,迟到15分钟或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时携带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出示身份证明,需空腹。
考生应配合医生、工作人员做好体检工作,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五、考察
按国家公务员局要求,考察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被考察对象。
六、其他
其他事项请关注人社部及我局网站(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