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市级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半年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上半年缴费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3月12日。
上半年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3月20日。
上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下半年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至8月30日。
下半年缴费时间:2014年8月1日至9月2日。
下半年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下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5月24、25日举行。
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8、9日举行。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名程序
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缴费
报名成功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48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9元,报考两科者每人共收取118元,报考三科者每人共收取177元。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四川省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表
四川省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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