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塔城地区2009年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裕民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专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裕民县城镇户籍;
2.年满 18 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不含残疾人亲属)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大专以上院校毕业学历;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优先聘用。
从事过或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和见习生工作的毕业生不能报考此次招聘。
二、招聘人员数量
计划招聘12名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程序进行,对报名人员免收各项费用。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2月14日
报名地址:裕民县人力资源大厅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裕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http://ymxxgk.xjym.gov.cn/zhengfubumen/renshilaodongheshehuibaozhangju/)下载打印填写《裕民县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也可现场报名填写),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联系电话确保畅通,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持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特困家庭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须另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如《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时事政治等。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每个岗位按照 1 :2 的比例确定。凡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总成绩 = 理论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公益性岗位所属部门面试确定人选
5、资格审查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招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审查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再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旁出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安排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函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县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由单位按照岗位分工,明确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各类公开招考,允许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专长的单位或岗位就业。
五、人员待遇
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全部合格的人员,由本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测算,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5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的标准支付岗位工资。录用后,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签定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25003 联系人:张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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