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和《安康市201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程序,经省市批准,确定聘用黄琦等20人为汉阴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
时间:2014年1月13日上午9∶00报到,9∶30至11∶30培训。地点:汉阴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二、聘用
2014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汉阴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必须于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到岗工作,逾期未到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各接收单位,要及时妥善安排好聘用人员住宿、办公等必要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指导,严格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附:汉阴县201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hanyin.gov.cn/Item/5079.aspx
汉阴县民政局
2014年1月8日
汉阴县201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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