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中专院校、医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越来越高,因此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营养、食品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合理的营养是健康的基础。在日本和欧美国家,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日本每300人就有1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而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才奇缺,营养师职业的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草案)》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楼、饭店、单位食堂等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据此,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其菜肴不再由厨师直接配制,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调理等工序,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为满足各大中专院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公共营养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专业队伍建设的要求,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拟于2014年上半年举办国家一二级公共营养师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各大中专院校从事营养健康相关学科教育指导工作人员;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营养科、康复中心相关人员;食品、营养保健品等行业的研发、制造、销售、管理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负责食品安全与膳食的营养顾问;各类餐饮酒店、健康俱乐部、体检中心、健康顾问(咨询)公司营养顾问;营养媒体、营养咨询工作室等机构顾问;有志于从事营养保健咨询的人士。
二、申报条件
(一)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
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饮食调补理论、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咨询、营养宣教等内容和技能。
四、培训形式、时间和师资
聘请营养界有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授和知名专家授课。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式集中教学。拟定于2014年上半年开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二级/技师:培训费3200元/人,鉴定考试费680元/人;
一级/高级技师:培训费4200元/人,鉴定考试费780元/人;
六、报名要求
报名提交资料:2张2寸红底彩照,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呈报表(单位盖章)2份;(呈报表下载地址:http://www.cqpx.cc 下载专区)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62733 86067522 张老师 程老师
报名地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技能培训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北楼421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