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大学之一。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和范围
(1) 招收项目:田径、羽毛球、健美操。
(2) 以上项目面向全国招收一级运动员,及湖北省优秀的二级运动员。
2.招生计划:40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考生所在省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且参加2014年度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cnu.edu.cn/zsbm2013/)注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在线打印《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一级运动员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邮寄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北省二级运动员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考核方式
一级运动员:
我校将审核一级运动员报名材料,于12月28日前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来校参加测试。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我校参加考试。
现场报到时间:2014年1月2日下午14:30—17:30
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
文化测试时间:2014年1月3日下午
湖北省二级运动员:
直接使用湖北省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等级证书并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直接予以录取,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湖北省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省测成绩,并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划定合格名单。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执行湖北省招生政策。
3.未参加报名及未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如因考生资格等问题不符合所在省级招办规定而造成无法办理录取手续者,我校概不负责。
4.为了便于学生培养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管理,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安排本着项目集中的原则,我校将提供部分专业供考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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