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更好服务于社会治安大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公安机关文职雇员18名,其中:面向现为协警人员中公开选聘10名(其中女性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男性),主要从事专业技术或辅助事务工作。根据《岚皋县2013年公开招聘(选聘)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2、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现在岗从事公安协警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前进入公安机关从事协警工作)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现在岗从事公安协警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前进入公安机关从事协警工作)不受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适合工作岗位需要(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疤痕,无传染病,无抑郁症及精神病史)。
6、应聘人员应具有本县户籍(户籍登记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前)或岚皋籍生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活动及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安文职雇员的人员。
二、报名(12月12日--12月20日)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本人具有相应资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现为协警人员持县公安局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20 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下午18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已就业并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报考人员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三、笔试(12月28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向协警人员选聘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安业务知识(占笔试内容的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内容的30%),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工作程序详见《岚皋县2013公开招聘(选聘)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实施方案》。
查询网址:岚皋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gao.gov.cn/)
岚皋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lgrs.gov.cn/index.asp)。
咨询电话:2527662 2529108
岚皋县2013年公开招聘(选聘)公安机关
文职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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