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
3、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工作年限 | 年龄下限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工程造价专业教师 | 设备安装造价、预算等课程的教学 | 1 | 不限 | 22 | 45 | 设备安装专业、电气工程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专业对口,有一定的教学经历,符合教师基本条件;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会计)教师 | 基础会计、房地产会计、建筑财务等课程的教学 | 1 | 不限 | 22 | 45 | 会计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土木工程专业教师 | 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 | 1 | 不限 | 22 | 45 | 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二、招聘办法
(一)招聘考试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考试日期暂定2013年12月14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9:00—11月29日16:00,报名网址为: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按照要求正确、完整的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考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75至150像素内,高度150至21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请牢记个人报名序号),下载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
(二)考生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要求对考生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的结果,可于2013年12月2日—5日登录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报名进度查询”进行查询。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13年12月2日—5日与报考单位联系。
2、考生资格网上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日—5日。
(三)考试报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3年 12月 6日—7日(9:00-11:30,13:30—16:00),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成功才具备考试资格。
确认点:武夷路确认点 代码:0308
地 点:武夷路238号
联系电话:63586517 62250391
(四)准考证下载
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12月10日11:00—12月13日16:00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准考证下载)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及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笔试委托上海市房管行业岗位考核评价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通过“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2、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审查后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公示,时间为7天。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六)面试
面试委托上海市房管行业岗位考核评价人才中心组织,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现场答辩(提问式),考官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标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单位指定的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八)考察
考察由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九)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房地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51211080
联系人:刘老师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63586517
联系人:虞老师
监督电话:51211075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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