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面试工作于12月1日结束,根据《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法院、检察院系统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报考二学位职位的,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上述原则,现将法院、检察院系统拟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告。
体检的具体安排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4-23128973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3日
附件: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拟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请参照:http://www.lnrsks.com/HtmlNews/kstz/gwyks/2013/12/1312391246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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