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的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事项,将于今天24:00以前公布,请大家稍安勿躁。
2009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资格复审请等候官方正式通知,请勿再重复不断的问同样的问题,我站概不回复,回复也不是正式的,仅仅代表版主的个人意见,也没有任何意义,甚至会造成误导,所以请不要再重复问了。
我站仅知的是公告中已经明确说的:
面试前一周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查验本人提交的身份、学历、年龄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拟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工作由云南省军区负责。其余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的时间为9月18日,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本院警体馆(昆明教场北路)。
遇有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后续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将作为填报虚假信息人员记入公务员招考诚信数据库,5年内不得参加全国任何地方的公务员招考。
9月下旬,开展面试工作。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招考单位和有关部门组织面试工作。
关于未就业证明,未就业证明可以为如下任意一种: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报到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
3.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