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报考条件
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其中:庆阳六中2名,陇东学院附中5名,庆阳电大1名,庆阳五中35名,东方红小学15名,市实验小学7名,市特教学校5名。
招聘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2013年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专业岗位简表》条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时间8月24日—25日。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县、区人社局印章)、近期同底2寸照片4张、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县(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考试前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采取说课方式,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逐人进行。说课内容为本学段、本学科现行人教版必修课教材。说课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正式调配手续;调入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
2、招聘公告同时在《陇东报》、庆阳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0934—82373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4—8687383
市教育局0934—8680263
附件: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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