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渠道,不断加强杨陵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区委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杨陵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杨办发〔2012〕28号)精神,按照杨凌示范区2013年半年工作会议“下大力气引进和培养一批名优教师”的目标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名优教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杨陵区教育发展的步伐,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骨干,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公开选聘的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公开选聘的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优秀学科教师。
初级中学教师9名:英语2名,语文2名,化学1名,物理1名,数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
小学教师6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四、选聘条件
(一)选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能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副高级教师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4.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现任教的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近5年以来至少获得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
6.近3年以来年度综合考核合格以上,同时至少有1次为优秀。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2日,共7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杨陵区教育局(杨陵区兴杨路德馨园小区对面)
咨询电话:029-87012115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持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②相关获奖证书、教学荣誉证书原件,业绩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并各带复印件两份);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填写《杨陵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名优教师报名表》1份(在杨凌教育网下载,网址:www.yanglingedu.com)。
2.资格审查
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区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人员对报名人员按照选聘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统一在杨陵区政府网(www.ylqzfw.gov.cn)和杨凌教育网公布,同时发给《面试通知书》,并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性面试方式,即说课和答辩两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其中,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及教材分析、理解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对近5年以来获得“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按照“县区级的加1分,市厅级的加2分,省部级的加4分,国家级的加6分”的标准,在其说课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不累计,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按最高荣誉称号加分值给予加分。
面试综合成绩由说课成绩与答辩成绩按比例计算,公式为:
面试综合成绩=说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
排名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选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说课成绩较高者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综合成绩应向社会公布。
4.体检
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对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
由区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以及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核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杨陵区政府网和杨凌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
6.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单》,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无故不到岗,否则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新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其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杨陵区中小学教师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至少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
五、纪律要求
1.为了切实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性,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公开招
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等各种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同时,5年内不得参加杨陵区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杨陵区公开选聘名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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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名优教师报名表.doc》来源于杨陵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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