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3〕301号)精神,结合我区基层教育、农技、卫生等部门2013年度岗位需求计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65人)
2013年,我区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人,其中基层学校20人,基层卫生院25人,基层农技部门2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省、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内(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4个专业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需求表要求为准(详见《西安市临潼区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献身基层;
3、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
2、报名网址: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3、网上报名:考生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按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办法按网上操作规定进行)。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需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据的人事关系委托合同书和人事档案管理卡、2寸同底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临潼区人力资源市场(临潼区人民北路市政工程大楼)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资料提供不全或信息虚假的,予以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下,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题、阅卷。
2、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相应增加面试人数)。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类型: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形式;其他类别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形式。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每个岗位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准)。
(五)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临潼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六)考察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注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及需要回避情况等。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公示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调剂。
(七)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后,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振兴办)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年限协议(卫生类为6年),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四、特别提示
1、请考生适时关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报名时需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与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振兴计划招聘简章由西安市临潼区振兴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29—83812967 83823290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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