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安排,白河县2013年拟增设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5个,招聘志愿者15名。为切实做好2013年增设支教点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结合各支教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白河县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教体、财政、人社、监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黄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和人事股干部组成。招聘工作由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名额
我县在城关镇、仓上镇、中厂镇、西营镇、茅坪镇等5个镇设置了5个支教点,共招聘志愿者15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体检合格,能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毕业证、身份证等)到白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9日;联系电话:0915—7823969。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交一份《白河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申报表》(在白河县教育网下载)。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幼儿教育知识等相关内容。
2.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委当场评分并公布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考试成绩揭晓后,在白河县教育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被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后无异议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七、志愿者管理
(一)签订协议及聘用
被确定的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由县教体局录用为志愿者,志愿者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统一分配,签订《2013年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服务协议书》,聘用期限为两年,巡回支教试点项目结束后,协议自行解除。
(二)上岗支教
签订合同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对聘用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成绩合格者到各支教点从事幼儿保教工作。志愿者要服从各镇中心小学统一管理,各镇中心小学依据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志愿者培训、考核、管理使用办法。
(三)待遇
凡被正式聘用上岗支教的志愿者,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补助资金由中省拨付。
白河县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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