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教育局关于龙陵县第一中学
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和初中教师的实施方案
根据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评价组
(一)教师考核评价组
考核评价组成员由学校中层干部和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骨干教师数人组成。
(二)学生考核评价组
每组分别抽取就读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三或初三的21名学生进行听课,对授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打分评定。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专业 高中语文(1人) 高中英语(1人) 初中英语(1人) 体育(2人) 高中生物(1人) 高中地理(1人) 合计7人
三、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及有关材料
(一)报名条件
师德良好,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成绩突出;拟报高中岗位者,2011—2013年的云南省省统测中,本人考试成绩至少有一次位居前3名(龙一中除外)、学生高考成绩至少有一次位居前3名(龙一中除外);拟报初中岗位者,2011—2013年学生中考成绩至少有一次位居前3名;体育教师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有篮球特长。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7月 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龙陵县第一中学行政办公室(电话:6121903)。
(三)授课及面试时间、地点
授课及面试时间:7月29日。
授课及面试地点:龙陵县第一中学。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个人简历一份;
3.学历证书、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一寸彩照2张;
5.本人参加云南省高中统测的成绩证明和所教学生高考或中考的成绩证明(证明由县教育局教研室出具)。
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后通知授课。
四、授课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授课内容
应聘高中教学岗位的教师讲课内容为高中1—3年级课程;应聘初中英语岗位的教师,讲课内容为初一至初三年级课程;应聘体育岗位的教师,进行室外教学展示课。
(二)考核办法
1.授课(满分100分):
(1)制定讲课评分标准。
(2)确定讲课课题。从所有评委中随机抽调两名教师(分专业)到教务处命题,每科确定五个课题。面试前40分钟由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临时抽题,应聘教师备课35分钟。应聘教师讲授相同的课题。
(3)授课评价。组织教师授课评价组进行听课评价,听课评价组设若干个小组,其中一个小组对体育应聘教师进行室外教学考核。讲课时间为40分钟(通过打钟发出上、下课指令)。每个授课评价小组听课评价工作必须在一天内完成。
(4)听课评价。每个教师授课评价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根据讲课评分标准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为评委评分。学生评价小组由21人组成,去掉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取17人的平均分为学生评分。授课得分=评委评分×60%+学生评分×40%。
2.面试(100分)
由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抽取教师考核评价组成员7人,采用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授课得分加面试得分为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授课得分×60%+面试得分×40%。
五、选用办法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文化课教师综合得分第1名,体育教师综合得分前两名为拟聘人员(不得低于80分),若成绩相同,则省、市、县级骨干教师优先。龙陵县第一中学将拟聘教师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试用一年后,龙陵县第一中学对拟聘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学生占60%,学校二级班子以上领导和级组教师占40%),满意度达80%以上者,办理调配手续,达不到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
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龙陵县第一中学教师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牵头,龙陵县第一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将应聘教师综合得分进行公示,妥善保存各种招聘资料,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封闭运行。
龙陵县教育局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