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负责人就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问题答考生问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省考试局负责人现就考生关心的有关录取问题答复如下。
问:今年我省招生录取工作什么时候开始?与往年相比有无变化?
答: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录取的政策规定、程序、投档办法和录取方式等与去年基本相同。今年继续实行“分时段划线,分批次填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继续在录取期间为考生和高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力争通过刚性化的录取规定、程序和柔性化的优质服务,实现公平公正的录取目标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问: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分几批进行?各高校的录取批次是怎样安排的?
答: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进行,各高等学校的录取批次是这样安排的:
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和武警类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空军航空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上海海关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的边防管理专业和西南政法大学的侦查学专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飞行技术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四川外语学院,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大连海事大学、集美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山东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和广州航海学院,海南医学院的免费培训计划,艺术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录取时间:7月10日至11日。
需面试的公安类专科学校的录取时间:7月13日。
28所面向贫困地区(五指山市、临高县、琼中自治县、保亭自治县、白沙自治县)定向招生的录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第一批开始前进行。录取时间: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录取学校: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录取时间:7月15日至18日。
本科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录取时间:7月25日至28日。
本科第三批录取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录取时间:8月3日至6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间:8月12日至14日。
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含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间:8月16日至20日。
问:我省哪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在各批次能填几个志愿?
答:今年我省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学校(不含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以及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学校,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提前批,本科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需面试的专科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问: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和办法是怎样的?
答:文史类、理工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对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且所报考的学校尚未投档满额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它志愿就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3)每批进行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4)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补充投档。
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档均只进行一轮,一轮投档后仍缺档的学校不再进行第二轮投档。
体育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体育类的投档安排在理工类投档之前进行。
(2)对投档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他体育类学校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4)按体育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理工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5)每批进行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
艺术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对投档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根据排序,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他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3)按艺术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文史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4)每批进行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
以上各科类的本科学校,对征集志愿结束后尚未完成计划且还有生源以及个别增加少量计划的学校(不含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本省学校),省考试局从投档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有缺档学校志愿(指原填报的平行志愿和补报的征集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如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通过调整不同科类之间的计划进行调剂录取,生源不足的,适当降分补充有缺档学校志愿(指原填报的平行志愿和补报的征集志愿)的生源。
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在招生学校同批次的其它平行志愿投档后,对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分数线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所报考的预科志愿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2)当招生学校生源不足时,在同批分数线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和补充投档。
(3)经补充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学校,民族班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档案;民族预科班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档案。
(4)经降分投档生源仍不足的,在同批线上给学校再补充投原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档案。
问:哪些考生可以报考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
答:下列考生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我省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和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和乐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本人在这些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户籍所在乡镇的市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毕业学校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在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中、海南华侨中学和海南农垦中学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上三类考生简称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问:民族院校招不招汉族考生?
答:民族院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同时也会招收一定比例的汉族考生,具体招生办法请考生查看学校的招生章程。
问:我省对特殊类型的考生是如何投档的?
答:在招生学校所属批次的生源分布统计期间,我省将已公示且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分数线(或分数要求)的特殊类型考生(即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名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提供给招生学校,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档考生名单,我省根据学校确认的考生名单在当批正式投档前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
体育类单独招生的录取安排在学校所属批次正式投档之前,根据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不作分省计划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以及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其它“单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需取得“单考”学校的专业合格资格)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梯度志愿投档程序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问:.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天津科技大学如何投档?
答: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天津科技大学,只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省考试局在符合投档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检索投档。生源仍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问:各科类的投档成绩是怎样确定的?
答: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高考综合标准分、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艺术类非“单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在本人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本科分数线为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分数线为高职专科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的前提下,分别以考生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问: 实行平行志愿后同分的考生如何投档?
答: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省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后进行投档。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2)当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高考成绩进行排序;
(3)当高考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并依照单科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其中:
文史类的单科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的单科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5)艺术类非“单考”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史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问:梯度志愿是如何投档的?
答: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按规定需进行面试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志愿顺序和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投档。按规定不需进行面试的学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在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投档。
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
第一轮: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
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调整不同科类之间的招生计划或适当降分等办法来补充生源。
问:录取工作是怎样进行的?
答:我省今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中国电信网进行远程异地录取的。录取场设在我们考试局的办公大楼内。
我省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和省考试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录取领导小组内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管理组、宣传秘书组、纪检监督组、信访组、后勤组、保卫组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各高校的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第一,每批次的录取先由投档组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我局在正式投档前,先对各学校的生源分布信息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各有关高等学校(也就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工作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第二,各有关高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
第三,按高校反馈的不超过1:1.05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
第四,各高校在规定的时间下载我们考试局投档的信息,进行网上阅档。
第五,高校阅档后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信息上载给录取审查组的相关录审员。
第六,录审员审查高校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信息,经审查认为学校提交的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合理就批准退档,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审批。
第七,负责审批的人员,先对录审员提交的院校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录取结束”。
第八,高校按照我局批准录取的考生名单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我局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盖章后寄发给录取学校。
这里还有几点说明:
一是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反馈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1:1.05的投档比例给各高等学校正式投档;如果高校要求按1:1投档,我们就按高校要求的比例投档;如果高校要求的投档比例超过1:1.05,则高校必须要增加超出比例投档的计划。
二是如果录审员在审查高校上载的预退档信息时,认为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或理由不充分的,要在网上与高校交互协商,经协商高校仍然坚持退档的,录审员向高校发“复议书”,再次提请高校慎重考虑考生的退档问题,这时如果高校还坚持退档的话,录审员在收到高校“复议回复书”后,给予办理退档手续,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
三是如果高校经过平行志愿的投档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则在网上公布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专业及缺档数,组织考生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征集志愿,给高校补充投档。
问:往年考生投档后又被退档的原因有哪些?
答:大多数学校按照规定的比例投档后,总是需要将多投的考生档案退掉,一般来说,低分考生是首先被退档的对象,如果考生的投档分数排在投档学校的最末尾,那么被退档的可能性就很大。但是,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并非排在最后,而是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比他分数高的考生也填报了,而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那么也有可能被退档。这几年在退档的考生中,其原因大多是:“低分、额满”,“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也有的是因为身体条件受限和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而被退档的。
问:对取得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我省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在试点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内(不低于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于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投档成绩低于试点高校投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划定的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试点高校在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投档。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的考生,我省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在试点高校同批次同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且满足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所确定的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招生学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本科专业投档成绩需达到我省划定的本科二批文史或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如招生院校向我省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我省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问:我省为什么给艺术类“单考”学校除提供标准分数外还要同时提供考生的高考各科卷面原始成绩呢?
答: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单考”学校是面向全国招生的,目前全国仅有我们一个省采用标准分数,如果我们给高校只提供标准分数的话,高校不便于将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其它省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对比,所以各高校都要求我们提供考生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数。
问: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中,既有不下达招生计划使用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单考”学校,也有下达招生计划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这两类学校的投档顺序是怎样的?
答:这两类学校的招生都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我们的投档顺序是先给“单考”学校投档,再给下达了招生计划且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进行投档。如果考生未被“单考” 学校录取,并参加了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填报了统考学校的志愿,我们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将考生的档案投给报考学校。
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7至35页中刊登的招生学校,实行的是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当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我们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投档后招生学校按照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问:考生在录取阶段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自己的录取信息?
答:在录取期间考生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己的录取信息。一是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查看自己的录取状态信息;二是通过手机识别信息卡上的二维码进行查询。三是通过《海南日报》查阅自己的录取学校和所录取的专业;四是通过海南电视台青少科教频道收看自己的录取学校和所录取的专业。
问: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获取哪些状态信息?
答: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登录我们考试局网站,查看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和录取状态信息。录取状态信息有4种:“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和“录取”。如果考生的电子档案还没有投给报考学校,则考生查看到的录取状态是“自由可投”;如果考试局已经把考生的电子档案投给了报考学校,则考生查看到的录取状态是“已经投档”;如果录取状态显示为“院校在阅”,说明所投档的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如果考生已经被报考学校录取,在查询界面上就会显示所录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问:有人说认识考试局的人就可以知道填报志愿的动态信息,这是真的吗?答:为了方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堵塞而影响考生填报志愿,我们为考生提供了多台的服务器让考生选用。同时为了让考生放心,消除考生和家长的疑虑,在各个环节为考生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我们对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考生的志愿信息存入到服务器以后,加密系统自动将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代码转换成不同于原填报代码的随机码,而且不同考生报考相同的学校所显示的代码也不同。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服务器查看考生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即使是进入服务器查看也只能看到考生所填报的随机代码,无法了解考生的真实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我们在严格的监督措施下,下载考生的志愿信息(下载志愿信息的密码分三段由3人管理),并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解码、备份存档,任何人在填报志愿过程中都不能获取考生志愿的动态信息,在填报志愿结束后都不能更改考生的志愿信息。因此,我们考试局的工作人员不管是谁,都不可能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希望考生不要听信传言,或抱有侥幸心里,期待获得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等到最后时刻才报志愿,这样有可能等到最后网络会发生堵塞而耽误填报志愿。
问:考生在录取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在录取期间考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按时、按要求填报志愿,不要错过报志愿的时间,错过了时间,就错过了录取的机会。
第二,要经常登录我们考试局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地了解有关划线、征集志愿等通知,了解填报志愿的参考信息。
第三,在本人还没有被高校录取的期间,最好不要外出,要保持在电子档案中记录的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高校和招生部门在有特殊情况时与考生联系。
第四,通过考试局网站等权威渠道获取录取信息,谨防招生诈骗行为。
问:考生对自已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时到哪里去询问?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生部门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我局负责给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高等学校负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因此,考生如果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或者是被高校退档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报考学校询问。
问: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免费师范生与哪里签订合同?
答:在本科提前批被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免费师范生在录取后、入学报到前须分别与录取学校和海南省教育厅签订协议(协议书由招生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给考生),承担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的义务和责任。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或从事中学教育工作不满10年的,按规定须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并缴纳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生一般回海南省的中小学任教,海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凡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在收到学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份海南省教育厅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考生签名后在入学时将协议书交到录取学校。
问:想复读的考生,明年高考时还需要再参加基础会考吗?
答:基础会考成绩在高考当年有效,如果考生感到今年的高考成绩不理想,想明年再参加高考的话,明年还需要再参加一次基础会考。
问: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是否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答:被香港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就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了。但是,被澳门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考生可以同时被澳门高校和内地高校录取,到哪所学校就读由考生自主选择。
问: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是否也要带到录取学校?
答: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不用带到高校。为了便于考生毕业后在内地就业,我们建议考生把纸质档案拿到档案托管单位去保管。
问:听说给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投档时是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投档依据,是这样吗?
答:是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这两所学校我省按考生的高考成绩投档,投档成绩不含基础会考成绩和照顾加分。
问:有人传言花钱可以买指标,可以降分点名录取,这可能吗?
答:当然不可能。教育部今年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招办和高校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办招生违纪违法案件。对各种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特别是“点招”录取及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违规录取和涉嫌舞弊、造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实行问责。我们考试局在今年的录取工作中,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1号)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录取分数要求、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程序进行投档。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行为。在此,我们提醒考生和家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招生骗子的谎称,以为花钱就可以点名录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问:我省今年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采取如下措施,维护广大考生的升学权益,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坚持“六公开”制度,让录取工作在阳光下作业。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通过本局网站和媒体公开我省的录取公开录取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等;通过《填报志愿指南》公开招生计划;通过本局网站公示保送生的录取名单和取得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各类考生享受政策加分资格和省外就读生的不限报资格;根据录取的进程,通过本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各批次、各科类、各录取学校的计划数和最低投档分数;每天在本局网站多次公布考生的录取状态信息;每天通过《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当天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各批次录取后期,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名单及专业,组织考生在网上征集志愿。
在录取期间为考生提供了三种咨询和投诉的方式:一是拨打在录取现场设立的热线电话(号码:65858182兼投诉举报、65982493 ),二是通过在录取场外设立的信访接待站(地址:海口市军宏花园酒店六楼8610房,海府路140号汽车东站旁,咨询电话:65251442、65251463 );三是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建立的网上信访平台(网址:http://ea.hi.gov.cn)。
二、加强录取管理,贯彻“六不准”、“十严禁”禁令。在今年的录取过程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管理录取工作。
一是成立由省教育厅、省纪检监察厅、省纠风办和我局共同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管理录取工作,确保国家的招生政策不走样。
二是加强管理,确保录取信息的安全。为确保录取信息安全无误,我们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构筑考生志愿信息、录取结果的防火墙。存储填报志愿的服务器,实行3人分段管理密码的办法;考生的志愿信息由计算机采用512位RSA算法进行电子签名;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备份录取信息等。
三是加强录取职能小组之间工作流程的管理,确保每一个程序,每一道工序都环环相扣,相互制约,无缝对接。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十严禁”禁令,不接受高校的点招,不降低分数向高校投档,不为已录取的考生办理转录手续。在职责范围内,监督高校执行招生计划,适时向社会进行招生诈骗行为的警示宣传。对于招生诈骗行为一但发现,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出手,严厉打击。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六不准”规定。今年,我们将结合十八大精神和我省开展的整治“庸懒散奢贪”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加强对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完善招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录取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等现象,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录取的公信力和严肃性,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加强招生宣传,优化服务质量,强化监督力度 。今年,我们将继续与各媒体联手加大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录取阶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及时发布录取信息,及时公开投档信息。为考生开辟便捷的信息查询、咨询和投诉的直通车。
在录取阶段,继续请省纪检、监察、纠风部门,教育厅纪检部门全程参予录取工作,接受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约请媒体进入录取现场了解录取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另外,我们还将组织考生和家长代表到录取场进行参观,了解录取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总之,我们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十严禁”的要求,组织管理好今年的录取工作,努力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让考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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