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适龄青年同志们:
根据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征兵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兵政策调整内容:
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1、按照规定时间适龄青年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
2、适龄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3、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阶段划分
1、报名阶段:从2013年7月5日到2013年8月5日;
2、体检政审阶段:从2013年8月5日到2013年9月1日;
3、审批定兵阶段:从2013年9月1日到2013年9月5日;
4、新兵输送阶段:从2013年9月5日到2013年9月30日。
七、部分优惠政策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代偿或减免的政策。
2、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优先参军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就业安置优惠。
3、我县今年将在去年2000元优待金基础上大幅度提高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并将优待金和一次性自谋职业、自主就业补助金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4、对于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的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政府每年拿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招聘岗位的一定数量用于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同时,大学生士兵在考取军校、提干、选取士官等方面也享有许多优惠政策。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军营是一座特殊的学校,是一座培养人、锻炼人的大熔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们的光荣义务。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听从党的召唤,踊跃的站出来,接受祖国的挑选,肩负起强军报国的光荣义务。
征兵咨询电话:4066170 4066174 2151130
临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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