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人民、广大适龄青年:
参军报国、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也是我们新时期青年磨练人生、实现理想报负的有效途径,更是人生旅途中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全县各族人民和广大适龄青年,从今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秋季征兵,为方便你们了解征兵工作内容,清楚征兵工作有关程序,掌握征兵工作法规政策,现将2013年度我县夏季征兵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止。
二、报名方法:男青年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登记。女青年必须登录国防部征兵网(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三、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身体、政治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在历年征集的基础上,①适当放宽了男性应征公民的体重标准,由以前的标准体重上不超15﹪、下不低10%,调整为上不超25﹪、下不低15%;②适当放宽了纹身瘢痕的直径大小,对面部、颈部纹身瘢痕放宽为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放宽为不超过3厘米,身体其它部位只要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都属于合格;③适当放宽了耳眼要求,对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都是合格。
五、优抚优惠政策:①义务兵服役期间,每月可领取600—1000元津贴;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9000元(每年4500元),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7200元(每年3600元)。②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及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③高校应届毕业生,除享有优先报名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等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补偿学费和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六、咨询地点: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七、咨询电话:5813235(县征兵办公室)
镇沅县人民政府征兵办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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