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一)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21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一;
(二)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88名、小学教师86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二。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皮革制品造型设计专业职位不限师范类),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3年7月30日,下同)。
2、惠东县县外在职公办高中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同时具备与报考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惠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在惠东县县外公办学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报考职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初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报考高中(职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本人愿意被调剂为初中教师相对应学科的报考者。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惠东县县外在职公办高(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同时具备与报考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惠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在惠东县县外公办学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报考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小学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其中:非师范大专毕业生要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三证”(即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职位的报考者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
2、惠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在惠东县县外公办学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报考职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招聘初中校医的范围与对象:
报考初中校医职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街27号)。
联系电话:0752-8833275、8812198。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料)、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者属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证明书。
4、报考者属县外在职公办教师,必须同时提供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证明书。
5、报考高中(职中)教师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同时必须填写清楚报考高中(职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调剂到初中教师的相对应职位学科;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7、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辞职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8、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需缴交50元报考费(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再核发《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笔试和试讲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试讲,试讲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招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校医、计算机、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和皮革制品造型设计等职位学科的专业知识主要考测语文、数学的学科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取小学职位学科单独试卷,初中和高中相同学科统一试卷,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时则分开排名。
4、报考高中(职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本人愿意调剂到初中教师职位学科相一致的人员,其笔试分数放在初中教师职位学科一致的职位中进行排名决定能否参加试讲。
5、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讲对象,若按1:1.5比例进入试讲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试讲。若按1:1.5比例进入试讲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试讲。
6、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7、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试讲
1、试讲内容:按招聘学科设定试讲内容(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校医、计算机、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和皮革制品造型设计归并为同一学科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试讲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试讲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根据各招考职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职位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职位学科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方式、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乡镇初中、小学教师的聘用,采取职位学科统一集中录取,由县教育局根据我县各乡镇中小学校的实际需求统一调配,拟出调配聘用方案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聘用,并按职位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二)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职位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职位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被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的教师,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五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九、本公告由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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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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