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201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对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就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11年(含2011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农村初中招聘的各学科教师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申报学科必须为所学专业。
3、农村小学招聘的音乐、美术科教师,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音乐科教师的所学专业须为“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声乐专业’’;应聘美术科教师的所学专业须为“美术、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美术专业)”。
农村小学招聘的语文、数学科教师必须为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农村小学招聘的英语、体育、信息技术、蒙语科教师须为师范类毕业生。
4、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农村初中和小学(不含音乐、美术)岗位,其申报学科必须为本科学习阶段师范类所学专业。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13年建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教师112名;农村初中计划招聘教师26名。农村初中计划招聘的毕业生岗位暂设置在县内四所乡镇中学,待暑期农村教师交流后,根据全县各乡镇中学各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再重新设置工作岗位,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所去工作单位。详见《建平县2013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 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2.工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3.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特岗工作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学生,其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国家助学贷款或有助学贷款但未申请政府代偿而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特岗工作服务期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不满四年,不予补偿。具体偿还办法参照《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从教计划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辽财教[2010]954号)执行。
四、考生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说课重点检测应试者的专业素质、教学基本功和教学实际操作能力。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七、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参加说课的考生名单。
考生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
八、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依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说课成绩确定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人社厅将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十一、信息发布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将在下列网站中进行公布,以便于考生查询。考生如在考试中存在疑问,请拔打咨询电话进行询问。
1、朝阳市教育网(www.cyedu.cn)
2、建平县教育网(www.lnjpedu.com )
咨询电话:
朝阳市教育局人事科:2855500
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7828972
建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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