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经省委政研室、省委农办室办主任会议研究,报请省委组织部批准同意,省委政研室、省委农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省委政研室党政处1名工作人员;省委农办农村经济发展处1名工作人员;省委农办农村改革指导处1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与资格
(一)岗位基本要求
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原则上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外,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其他要求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2、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天。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处(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3号楼421)。
3、报名内容:报名人员需填写《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3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岗位限制: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5方可开考。
5、资格审定: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月日前公布资格审定结果,并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起草能力,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请有关专家学者封闭出题、封闭阅卷,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时间:7月18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官7名,由省委政研室、省委农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组成。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员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同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公布成绩。及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同时公布考察人选名单。
(三)考察
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以1:2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四)体检
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省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六)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选调的,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处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按照干管权限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凡被省委政策研究室选调的公务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监督电话:0871-63993223
联系人及电话:相连芳 电话:0871-63993386
联系地址: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处(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3号楼421)
邮编:65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