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临沧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为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临沧市考录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全市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6日至7日完成。
二、复审组织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招录部门负责组织。
三、复审地点
报考市直部门(含省管单位)的考生到市直招录部门(政工人事科、办公室、综合科)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党群系统的考生到各县(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公管股)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含乡镇)政府系统的考生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管股参加资格复审。
四、复审所需证明资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2.今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可凭所在高校签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获得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定向招考“四个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服务证及相关证明
1.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时将严格对照《考录公告》(招生简章)岗位资格条件及其所附的《专业指导目录》及《考录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视违纪违规程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复审结束后,市上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事项,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上公布,请复审合格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关注。
六、咨询电话(区号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2128062)
(一)报考市直单位(含省管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2130931)市妇联办公室(2122295)
市红十字会综合科(2126098) 市工商联办公室(2122006)
市公安局政治部(2852216) 市人社局办公室 (2167436)
市审计局办公室(2122271) 市文体局办公室(2124037)
市农垦局办公室(2122767) 市地税局人事科(2142096)
市质监局人事监察科(2154119) 市工商局人事科(2154102)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报考公路管理处、海事局)(2128974)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人事科(2165147)
(二)报考县区单位(含乡镇)
临翔区委组织部公管股(2166343) 临翔区人社局公管股(2166463)
云县人社局公管股(3211404)凤庆县人社局公管股(4214824)
镇康县委组织部公管股(6630176)镇康县人社局公管股(6630131)
耿马县委组织部干部股(6121712) 耿马县人社局公管股(6121624)
沧源县委组织部公管股(7123234)沧源县人社局公管股(7124760)
双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7623033)双江县人社局公管股(7625604)
永德县人社局公管股(5220907)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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