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征兵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市2013年征兵命令,我县今年征兵工作从6月份全面启动。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个人自愿的,可以应征入伍。征集的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周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国防部【201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国防部【201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社区踊跃报名应征。8月份组织体检政审,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女青年应在国防部网上报名,女兵初选预征对象和审定新兵工作由省征办组织实施,县征办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广大青年朋友们!军队是广大适龄青年茁壮成长的大学校,是人才辈出的大熔炉,青年在军营大有作为! 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踊跃报名应征,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此通告
罗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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