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凉山教育网http://www.lszedu.cn,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http://www.lsmz.com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9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详见附件:《凉山州民族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反规范办学行为,心理健康,品德端正,作风正派,能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吸毒、贩毒等违纪违法人员和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及专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一致)。
4.教师专业技能合格,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
三、报名
时间:2013年6月22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
地点:凉山州民族中学办公室。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由考生本人到凉山州民族中学报名,不能代报。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在招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各种技能检测合格证、现从事中学教学的有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每人80.00元。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通知后,由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至2013年7月12日下午17:30在凉山州民族中学领取。
6.考生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本次公开招考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
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为应聘科目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3年7月14日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专业分高者进入面试,若专业分相同,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6日向社会公示。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16:00-18:00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申请查分。
1.面试报名:2013年7月21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州民族中学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政策性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五、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公示。
六、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