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蓬安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毕业生或已就业者,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4)出生时间: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2013年8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公开招聘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蓬安教育网(http://www.pajyj.net.cn/),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多岗报考、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蓬安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至6月20日16∶00。网上资格审查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的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确认结果最终确定。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6月16日至2013年6月20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中因填报信息部完整、上传照片不合格而未通过的,应于2013年6月20日18:00前按要求重新填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3年6月21日24:00。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时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费50元,《专业知识》笔试费50元,两科共10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6月23日在蓬安教育网上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3年7月3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蓬安教育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6月25日至6月27日24︰00前登录蓬安教育网,根据网上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参照四川省2013年高考相关要求,本次考试对考生实行入场安检。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2日前在蓬安教育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蓬安教育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7月5日17:00前到蓬安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3年7月6日18:00前在蓬安教育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6月21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成都市参照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加分政策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蓬安县教育局人事股,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的岗位数量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一并纳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8日在蓬安教育网公布。
因报考人员笔试缺考,进入面试人员的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于2013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到蓬安县教育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需具备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信息表》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开始,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分值及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音体美微机幼儿教育考生面试以讲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讲课占50%,技能测试占50%。其余学科考生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讲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7月15日早上7: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抽签、备课)。
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教材范围。考生自备教材、教参。幼儿园为大、中班,小学为五、六年级,初中为八、九年级,高中为二、三年级的蓬安县所用的现行教材。音乐、幼儿教育考生自带音乐磁带,美术考生自备绘画工具和绘画所用材料。
6.面试须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2013年7月18日在蓬安教育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蓬安县监察局、蓬安县人社局、蓬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下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19日24:00前在蓬安教育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蓬安县人才交流中心(蓬安县悦庆街31号)。
(四)资格复审必备证件:本人学籍(人事)档案(需调档函的到蓬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报考信息表》(在蓬安教育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凡资格复审合格者均须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三)体检时间
1.资格复审合格者于当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交《报考信息表》,领取体检表(自备免冠证件照一张);次日早6:30在县教育局集中,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抽取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