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注册、变更登记系统。
二、适用对象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三、受理部门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地的各设区市财政管理部门。
四、申请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登记流程
1. 注册登记:现已在会计工作岗位的持证人员,应先进行网上上岗注册登记,持打印的《注册登记表》(打印两份,由所在单位签写意见并盖章,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已经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持证人员应在网上进行离岗备案登记,持打印的《注册登记表》(打印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和“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注销原注册登记。离岗备案到上岗登记需间隔一个月后方可上岗注册。
2. 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应进行网上变更登记,持打印的《变更登记表》(打印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证书”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以便及时更新会计人员档案信息,对外提供更真实、准确的情况。
3. 申请人员在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应认真检查页面显示的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正确请按照页面提示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打印后由本人签字。申请人须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 申请人的所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当场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将登记相关内容打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
5.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网上注册、变更登记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六、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登记人员须仔细填写个人登记信息,内容务必真实,否则将无效。
2.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如果你选择[登录](详细见网址)http://61.185.224.15/ACC/ps/ret/ret_start.jsp?idno=&referenceno=,即证明您已对以上“注册、变更、继续教育登记须知”进行了详细阅读。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地址: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
电话:029-876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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