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考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3年6月5日至6日。五个县级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5.关于考试级别问题,以往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请根据往年准考证的级别和专业填写相关信息,不符合免试的老考生报考级别一律为“考四科”,今年只需报考没过的科目即可,擅自改变级别造成合格科目作废,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七)9月2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注册
(一)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与江苏省设备监理协会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联系电话:(025)83729912。
(二)凡通过2013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查询办理注册事宜。
网址:www.capec.org.cn
电子邮箱:capec@capec.org.cn,gaoyanling@capec.org.cn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的规定,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主观题每科70元、客观题每科62元标准收取。
市区考生可凭报名表复印件于2013年9月2日至6日,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各县级市考生可于相同时间,至各县级市资格审核点领取发票。
九、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三)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一周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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