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光绮丽、人文荟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会城市——福州市。福州市具有2200多年的历史,枕山襟江面海,气候宜人,环境优越,人杰地灵,物产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和“花果之乡”,有榕城、温泉城之雅称,还有“江南胜地”、“福海宝地”之美誉。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全国乡镇企业十大百强”、“福建省最佳形象企业”、“福建省标兵企业”——福建省黎明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兴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制3年,2004年开始面向省内外招生。学院秉承“明德至善、博学多能”的校训,倡导“创业办学、光而不耀、校企相长、服务海西”的办学理念和“以学生为本”、“教育就是服务”的育人理念,以“爱的教育”为主线,加强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通过了教育部评估。
学院拥有福屿和地球村两大校区,校园总面积300多亩。福屿校区地处福州城市中心,交通便利,校园优美。地球村校区是学院的主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大樟溪龙泉半岛风景区(距福州市中心30分钟车程),依山傍水、绿树成荫、幽雅宁静、风光旖旎,是一片“这边风景独好”的生态园林校园,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绝佳场所。学院建筑总面积11万多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5万多平方米,专业实验(实训)场地50个,校外实训基地62个,图书馆藏书30万余册,各类教学、体育场馆、生活设施齐全。
学院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任一批知名的专家、学者和富有实践经验的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任教,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师德高尚、勇于创新、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多人,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副高以上教师2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6人,“双师型”教师42人。
学院设有医药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园林技术、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广告设计与制作、烹饪工艺与营养、金融管理与实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保险实务、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 24 个专业,面向海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岗位需求的应用性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注重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拥有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实训基地1个。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屡获佳绩。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历年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把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人才培养与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把技能素质培养与人文素质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紧紧依托黎明集团投资办学的优势,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路子,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对毕业生实行大专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与众多企事业单位签订用人协议,搭建起广阔前景的就业平台,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终身学习理念、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除进行学历教育外,还具有非学历培训教育资格。学院设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国家英语四六级、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福建省高校学生计算机水平等级、全国信息化工程师NCIE认证培训中心等多项考试的考点。
学院的发展目标是,依托黎明集团丰富的办学资源,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术服务和产业开发“四位一体”的高职院校,力争短期内将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民办高职学院。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犹如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熠熠生辉,光华亮丽!
二、招生层次
学院全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 13765
学院地址:地球村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双龙村
福屿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218号
主管部门: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数 | 招生对象 | |
学制 | (指导性计划) | |||
1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40 | 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具有中职招生资格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
2 | 物流管理 | 三年 | 20 | |
3 | 旅游管理 | 三年 | 20 | |
4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三年 | 30 | |
5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15 |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15 | |
7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20 |
四、招生要求
1、外语语种: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2、学生就读我校高职专业不受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的限制,可以根据自己兴趣、爱好、特长及今后的就业方向任意选择我校所开设的专业。
3、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
五、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成立以学院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7500元/生.学年(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旅游管
理、烹饪工艺与营养)、8500元/生.学年(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2.住宿费: 1200元/生.学年;
3.书本费:500元/生.学年,按照实际开支情况进行结算,多还少补;
4.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和清退均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6号)执行。
5.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七、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具体报名办法、推荐流程及录取时间安排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号)执行。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0002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1-22800138 22818037
招生办传真:0591-22818220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1-22818707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zsb.fzlmxy.cn/index.aspx
电子邮箱:fzlmzsb@163.com
本章程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元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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