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美术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共37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后
三、报名及时间: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湖北美术学院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研究生、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应聘专业教师岗位须提供专业作品集。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
(三)报名地点: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四)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应聘资料封面须注明应聘专业方向(每人限报一个)。
四、专业能力考察、笔试、面试、实习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我校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专业能力考察:针对绘画及书法类、设计及动画类教师岗位,进行展览或其他方式的考核,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察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针对美术理论及公共课类教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考察、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评委在评委库中抽签产生。其中,教师岗位试讲要求提前告知应聘者。
4、实习考核:教师岗位按照专业能力考察、试讲(各占50%),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习考核人员,到相应部门进行为期四周的实习。考核内容包括教辅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考核结束后由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
5、体检:根据考生实习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在三级甲等医院实施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或经医院确认放弃者,不予录用,不再依次递补。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
以上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我校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专业能力考察、笔试、面试人员成绩排名、实习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我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邮编430205,联系人及电话:骆晶磊、邓喜平,027-81317051,电子邮箱:hmrsc123@gmail.com,人事处网址:http://rsc.hifa.edu.cn/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1,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本公告由湖北美术学院发布。
湖北美术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2013年4月7日
附件: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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