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人事厅云人[2004]37号文件规定,经景洪市人民政府批准,景洪市一小、景洪市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景洪市第一小学教师15名:语文岗位6名,数学岗位6名,体育岗位3名。
2、景洪市幼儿园教师7名:专职幼儿教师5名,艺术类舞蹈专业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在职、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景洪市第一小学教师岗: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2008、2009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体育教师岗位,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二)景洪市幼儿园教师岗:热爱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普通话水平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2008、2009年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舞蹈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可放宽到2007年的毕业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报名办法、时间、要求和地点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09年6月26日——28日。
早上:8:00——11:30 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勐混路5号,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咨询电话0691-2131449。
(四)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若本人无法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持所需证件报名。报名时须交《2009年云南省景洪市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2张1寸相片,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未发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原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2、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
五、考试
本次考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先进行教育理论考试,即“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综合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下一轮“业务技能考试”。
“业务技能考试”包括:书写教案考核、课堂教学考核及利用PowerPoint制作课件考核、专业技能考核。(详情请查阅景洪市一小、景洪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办法》)
教案考核,按课堂教学抽签顺序,在课堂教学考核前一天进行。
业务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业务技能”考试占60%,公共科目考试占40%。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底,按岗位进行录用。
(一)教育理论与业务考试
“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综合知识”与“业务技能考试”由景洪市教育局负责,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考试全过程。
(二)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由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复习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2009版),参考资料可在书店或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购买。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教育理论与业务考试时间和地点
(1)“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综合知识”时间:2009年6月30日。
地点:景洪市一小阶梯教室。
(2)教案考核时间:2009年7月5日;
地点:景洪市一小阶梯教室。
(3)课堂教学考核时间:2008年7月6日—8日。
地点:景洪市一小(市一小考生)
景洪市幼儿园(市幼儿园考生)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
(一)公示
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体检
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录用,并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三) 签订聘用合同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时间
2009年6月18日—6月25日
附件1《景洪市第一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办法》
附件2《景洪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办法》
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景洪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景洪市第一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办法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15名。其中:语文岗位6名,数学岗位6名,体育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2、普通话水平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有计算机等级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3、招聘对象
(1)2008、2009年具有国民教育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2)体育教师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三、考试办法:
(1)教育理论考试: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综合知识”。
(2)业务技能考试:包括书写教案、课堂教学及利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课件。以教育理论考试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业务技能考试人员。
教案占业务技能考试的15%。考生按课堂教学抽签顺序,在课堂教学考核前一天进行书写教案。
课堂教学占业务技能考核的70%。第二天根据教案内容进行课堂教学考核(上一节课)。
利用PowerPoint制作课件,占业务技能考核的15%。课堂教学结束后,统一集中在多媒体教室,根据要求利用PowerPoint制作课件。
(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业务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数额与应试人员1:2的比例,以业务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人员。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景洪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2:
景洪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办法
一、招聘岗位:专职幼儿教师岗位5名,艺术类:舞蹈2人 。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热爱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普通话水平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2008、2009年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舞蹈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可放宽到2007年毕业的学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考试办法:
(一)教育理论考试: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综合知识”。
(二)业务技能考试: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业务技能考试人员。业务技能考试由课堂教学及基本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课堂教学占50%,基本技能测试占50%。
1、课堂教学考核时采用百分制计分(书写教案考核占30%、课堂教学考核占70%),占业务技能考试的50% 。按课堂教学抽签顺序,在课堂教学考核前一天进行书写教案,第二天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2、基本技能测试时采用百分制计分,占业务技能考试的50%。
(1)、美术20分: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
(2)、普通话15分:每人讲一段故事,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3)、唱歌10分:自选一首歌曲。
(4)、钢琴20分:自选乐曲一首,现场抽签弹奏一首儿童歌曲。
(5)、舞蹈20分:自选一个,现场创编两个。
(6)、信息技术15分:根据主题制作课件。
(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业务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业务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景洪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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