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科目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考试成绩以等第形式公布,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F为不合格。考试成绩由区(县)招考机构印发(通知)考生,成绩以区(县)印发的成绩单为准。
考生可于4月16日10:00起至4月18日16:00,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输入准考证上的12位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
拨打电话12580后按9号键,移动手机用户拨打12590203(两个电话均免收信息服务费),输入准考证上的12位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
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7日、18日(9:00—16:00),到学籍所在学校办理登记,由区(县)招考机构汇总报送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内容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复核结果由区(县)招考机构和高中学校通知考生。成绩一经复核,以复核后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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