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2010年3月改制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海珠校区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客村立交桥旁;花都校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天马河东面。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秉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数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现设有教育学院、中文系、外语系、政法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思政部、成人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机构和教育科学研究所、邓小平理论与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设有17个本科和5个专科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现制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现将招聘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应聘基本条件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拟招聘教职人员91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止于如下时间:
(1)辅导员及教辅人员、行政人员截止至2013年4月25日;
(2)教师截止至2013年5月30日;
(3)学术带头人截止至2013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仔细对照《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电子邮箱:rsk@gdei.edu.cn,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人事调配科(邮编:510303)
联系电话:020-34113286,联系人:吴老师,郑老师。
3、报名材料:根据不同身份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毕业生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所有材料均为A4规格复印件)。海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应聘学术带头人及其他人员:提供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海外学者还须提供中、英文履历及2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形式
1、一般教师、实验员、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含实操)、答辩和考核,实行百分制。
(1)资格审查:由招聘部门和学院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核对应聘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确定试讲人员,由招聘部门统一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
(2)专业考核:由应聘人员对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做30分钟的试讲。试讲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实验系列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是实验室操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后,招聘部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进行问题测试,应聘人员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3)组织考察:根据试讲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后,由招聘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试讲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及考核,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4)审核: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职数和招聘条件对各招聘部门提交的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将提交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确定公示名单。
2、学术带头人
招聘形式为面谈和作学术报告。
(1)初选:招聘部门及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引进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
(2)面谈:拟聘人选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带头人工作计划,并就本专业学科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3)学术讲座:为本专业师生作一次学术报告,题目自选。时间约1.5小时。
(4)综合测评及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后,由招聘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引进人选进行综合测评及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科研业绩、实践经验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及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处。
(5)审批: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对招聘部门提交的拟聘人选进行审议,并提请学院引进人才工作组讨论,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3、辅导员、行政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招聘形式为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