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禄丰县人民医院健康、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依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经禄丰县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禄丰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禄丰县人民医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专业 | 招考人数 | 招考对象 | 学历性质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面貌 | 生源地或户籍 |
医疗 | 临床医学 | 20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医疗 | 临床医学(口腔) | 2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预防医学 | 预防医学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麻醉 | 麻醉学 | 3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检验 | 医学检验 | 2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影像 | 医学影像 | 5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合计 | 33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17日止。
报名地点:报名采用到医学院校人才洽谈会现场预报名和到禄丰县人民医院人事宣传科报名两种方式。
(1)2013年3月21日为云南省2013年医药类毕业生双项选择洽谈会现场预报名,报名时间:8:30——17:30,地点:昆明学院西二院(昆明学院人民西路校区红菱路262号)。
(2)到禄丰县人民医院人事宣传科报名。(禄丰县医院综合楼4楼)报名。联系电话:0878-4122387。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1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交禄丰县人民医院审核。
(二)面试
由禄丰县卫生局、禄丰县人民医院成立专家组,对参加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面试,现场打分,确定综合成绩。专家组由5—7人组成,根据报名专业临时由领导小组抽取。面试工作具体由禄丰县卫生局组织协调开展。为确保测试公平、公正进行,面试具体操作办法报禄丰县纪委批准后实施。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监督指导。
面试时间:2013年 4月 19日上午9:00,地点:禄丰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会议室。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岗位招聘数,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体检
各专业招聘岗位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禄丰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组成考核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8-4122387
地址:禄丰县人民医院人事宣传科
禄丰县卫生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