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推进我省高职院校2013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部署和要求,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为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列入2013年云南省单独试点单位之一,并与云南省8所省级示范学校共同组成联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
一、学校概况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2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现有海源校区、安宁校区两大校区共占地1300余亩。目前,在校学生人数16000多人,教职工1004人,固定资产总值达13.8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470万元,图书馆藏书135.8万册,是云南省第一所民办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1.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学制:3年
4.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由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于4月7日—4月14日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只能在8所联盟学校中选择报考一所学校,但考生可根据考分和志愿情况,在联盟学校之间调剂录取。在所报考学校中,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4月14日前到当地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缴纳报考费130元/生。
4.打印准考证: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4月20日—26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网站(www.ynjgy.com/dzw)点击“单独招生报名”进入“单独招生系统”,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收专业及计划
五、考试方式
凡是报考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由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试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政治50分,总分30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
4.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共计150分钟。
5.考试地点:
昆明市考生考试地点请于4月26日前查看我院网站,各州市考生,统一集中在州市招生办公室所在地,参加由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州市考试地点的设置,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
6.文化知识考试免考的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凭省教育厅认可的获奖证书,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经当地招考办审核确认(盖章)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时间:4月27日下午15:00后,考生可自行登录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网站(www.ynjgy.com/dzw)查询。
2.面试时间:4月29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海源校区(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 号)
4.面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5.面试标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由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组成面试专家考核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300分。
6.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确定: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各自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后成为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三)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分的50%+综合素质面试分的50%计算出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单独考试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此成绩在联盟学校之间相互认可。
六、录取规则
(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并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录取考生,并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并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予录取。
(二)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10日前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三)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考生录取名单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和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网站(www.ynjgy.com/dzw)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四)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由我院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云南省“三校生”考试,单独招生未被录取或正常退档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云南省“三校生”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871)68314770、66217746、66217745(传真)
2.学院网站:http://www.ynjgy.com
3.QQ咨询:826062667、563559294
4.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
(二)本简章由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