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大姚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暂行办法》(大政通〔2013〕3号)要求,现就大姚县民政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县城乡低保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县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四、选调条件
(一)热心于民政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应在乡镇工作三年以上;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3日-4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
(三)凡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2张。
六、选调方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
七、监督保障: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特此公告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