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人员到公安机关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有效缓解警力,推动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充实到西畴县公安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程序
此次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按照资格审查、考察、公示、选调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选调范围: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选调人数:30人(男性25人,女性5人)。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公安工作,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三)不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应具备公务员身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家属中有犯罪人员或负案在逃的。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西畴县公安局政治处。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选调审批
公示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照干管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将邀请县第六纪工委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二)选调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
(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选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选调程序进行选调,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报考人员报名。
(四)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德聪
联系电话:0876-7629990 0876-7629908
手机:18908767797
西畴县公安局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