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证书由相关单位统一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请相关单位人事(政工)科收集本单位合格人员材料,初审合格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持单位介绍信到各报名点办理。
携带资料: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
证照片同底版)
办理时间:2013年2月28日之前,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直考生到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北楼211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初级士护理专业泰山医学院、泰山护理学院考生请到各自学院办理。
电话:8219319。
初级士护理学名单和2012年卫生名单(除初级士护理学)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taks.tars.gov.cn/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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