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省部共建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毛泽东主席的故乡——湘潭市。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全国首批与部队签约培养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权威大学评价研究机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主持的《2013中国大学评价》课题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上,我校排名第79位;本科生培养质量排名第45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构建与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人才选拔录取机制, 我校2013年通过自主招生方式,面向湖南省招收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为我校除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之外的所有普通本科专业。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史类、理工类)。
三、报名方式与报名条件
1、中学推荐
我校给相关中学分配推荐指标(具体推荐指标由我校根据中学2012年向我校输送本科一批学生数量、上一本线考生人数确定,直接通知中学),获得中学推荐的考生,将直接通过初审。
具备以下特长之一者,由中学推荐但不占我校分配给中学的推荐指标: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赛事中获奖,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含)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等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2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3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
2、考生自荐
在非学科综合能力竞赛(如创新大赛、创业大赛、才艺竞赛、辩论赛、演讲赛、技能大赛等)、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综合素质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潜质或做出特别贡献者,可以自荐(需要陈述自荐理由)。
3、湘潭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校长实名直荐
我校给符合条件的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校长分配实名直荐指标(具体指标由我校根据中学2012年向我校输送本科一批学生数量确定,直接通知中学校长),获得校长实名直荐的考生,将直接通过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测试。
四、报名程序
1、2013年1月24日至3月5日登陆湘潭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x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
注意:考生在网上填完信息后,必须依次点击屏幕最下方的“确认提交”、“申请审核”、“打印资料”按钮,方能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点击“打印资料”按钮后,用A4纸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申请表》(共3页)。
注意:网上报名申请表第2页《个人简述》部分须考生手工撰写、《申明》部分须考生手工签名并填写考生号;第3页为中学推荐表,须由中学盖章并单独封装。
3、将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申请表、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考生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获奖时间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寄至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中学推荐考生由中学统一邮寄,自荐考生由考生本人邮寄。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为2013年3月6日。
五、资格审查
1、中学推荐考生的资格审查
中学按照我校分配指标推荐的考生直接通过初审。
2、自荐考生的资格审查
我校对自荐考生纸质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测试(考生可于3月12日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初审结果)。
3、湘潭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校长实名直荐考生的资格审查
湘潭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校长实名直荐考生由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中学公示3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直接通过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测试。
注意: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信息,了解是否已通过初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考核测试的具体安排。初审合格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考核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考核测试
1、考核测试对象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核测试。
2、考核测试形式
考核测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长。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考核测试时间、地点
考核测试报到时间:2013年3月16、17日(具体时间、要求另行公布)
考核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考核测试时间:2013年3月16、17日(具体时间、要求另行公布)
考核测试地点:湘潭大学逸夫教学楼
4、考核测试费用
我校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考核测试费200元/人。
5、考核测试结果
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合格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发放合格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湖南省本科一批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档案投到我校后,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要求。
八、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8658。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编:411105)
咨询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
湘潭大学网址:http://www.xtu.edu.cn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
湘潭大学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sh.xtu.edu.cn/system/
湘潭大学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xtuzsk(腾讯网)
http://weibo.com/2092930242(新浪网)
E-mail: zhaosheng@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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