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贴近生活,服务人民;知能并重,奖掖新人;开放兼容,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以完备的、高层次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能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公示
三.专业报名、考试
参照:四川美术学院二O一三年本科招生专业报名、考试公告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于2013年4月中旬在校园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当地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与文化遗产)、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于2013年4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高考。
四.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书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欢迎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五.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四川美术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六.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scfai.edu.cn电子邮箱:zhaoban@scfai.edu.cn
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邮政编码:400053
重庆市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邮政编码: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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