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市工商联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批复》(丽人复〔2012〕 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工商联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市工商联办公室工勤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文秘、金融、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2月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照。
4、参加2012年丽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在80分以上未聘用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30日。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工商联办公室(丽江市行政中心政协楼四楼)。
联系人:严华 联系电话:5184598 13988856821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机动车驾驶C1证照原件(验原件,存复印件),3张近期白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报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能力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5:1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在丽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ljrsrc.cn)上进行公告。测试由评委组实施。评委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及有关人员5人组成。岗位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市工商联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考察
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丽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ljrsrc.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机关工勤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122180
九、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研究确定。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