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地处上海市中心繁华地区,前身是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1952)、震旦大学医学院(1911-1952)、同德医学院(1918-1952)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1997年11月学校通过了“211工程”正式立项论证,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05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成立,由上海市、教育部合作共建。历经百余年的历史积淀和六十载的风雨征程,交大医学院逐渐发展成为一所优势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成绩卓著,集医、教、研以及社会服务全面发展的研究型医学院。
交大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技术人员1人。
二、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2、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
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团结人。
4、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临床技能实验课程教学、临床技能考核。
2、负责编写模拟人、标准化病人病例编写和培训。
3、协助国家卫生考试中心执业医师技能考试。
4、协助模拟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
5、协助完成教育部交办的国家级示范中心学组组长单位相关工作。
6、协助计算机模拟病例的设计和机房运行工作。
7、完成学校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其他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交大医学院人事处邮箱(rsc@shs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大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交大医学院指定到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考察
考察由交大医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530633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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