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地处上海市中心繁华地区,前身是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97年学校通过了“211工程”正式立项,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之一。2005年7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新的上海交大医学院成立,由教育部、上海市政府重点共建。
交大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其中教师1人,研究助理1人,实验技术人员5人。
二、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1、营养系教师 | (1)博士学位,营养学、医学、食品学等相关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2)有博士后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3)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并发表过一定水平的论文。(4)热爱教学与科学研究事业,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6)博士生导师优先考虑。 | (1)营养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2)胜任所聘职务岗位职责。(3)完成具体科室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
2、基础医学院研究助理 | (1)博士学位,生物学、医学、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2)有博士后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3)热爱教学与科学研究事业,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 | (1)参加神经细胞发育和脑功能失调研究组科学研究工作。(2)胜任所聘职务岗位职责。(3)完成具体研究组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
3、基础医学院实验技术员A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生物学、医学、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2)具有小鼠等模式动物管理经验。(3)具备小鼠相关的实验技术,能独立进行实验操作。(4)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 | (1)参加肿瘤早期发生相关基因及信号通路研究组的研究工作。(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相关技术研究。(3)指导研究生的实验技术工作。 |
4、基础医学院实验技术员B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生物学、医学、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2)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3)有实验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1)参加造血干细胞多能性调控与体外扩增研究组的研究工作。(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相关技术研究。(3)指导研究生的实验技术工作。 |
5、基础医学院实验技术员C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或电子光学仪器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2)愿意以技术服务和开发为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3)有应用共聚焦显微镜各种相关技术的经验,能独立操作共聚焦显微镜。 | (1)公共技术平台“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实验室”共聚焦显微镜各种相关技术的应用服务。(2)共聚焦显微镜各种相关技术的建立和优化。 |
6、基础医学院实验技术员D、E | (1)硕士及以上学位,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2)熟练掌握基因分子操作技术、细胞培养、转染、免疫组化、蛋白表达纯化等实验技术。(3)具有一定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4)工作认真踏实肯干,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5)有实验动物(小鼠)操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1)参加免疫学相关研究组的研究工作。(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相关技术研究。(3)指导研究生的实验技术工作。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其他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交大医学院人事处邮箱(rsc@shs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大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交大医学院指定到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考察
考察由交大医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530633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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