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东平县招用支教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已确定拟招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7日-11月13日)。如对拟招用人员有异议,可从本公示之日起,在7天之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监督电话:0538—283007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用人员,于11月14日上午9:00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证),选择工作岗位并领取招用通知书。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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