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咨询一下,我是2010年毕业生,我在今年8月到我存档案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了一份未就业证明:如下
证明
兹有XX同学,2012年6月毕业于天津XX学院XX专业,现在我县尚未就业。
XX县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2012年8月12日
请问老师,这一份证明可以资格审查么?谢谢老师
回复:你好,应该可以,建议你直接咨询招录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确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