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公墓管理处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开远市公墓管理处是开远市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26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魄;
5.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党纪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6.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工作人员1名;
2、办公室内勤工作人员1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定一个岗位报名。
(二)任职条件
1、对民政工作有一定了解,热爱殡葬事业;
2、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3、善于沟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4、写作能力较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接受周末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工作制,一个月大约值周末班2天,值夜班3晚。
四、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6月6日 (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上午8:30-下午17:00
联系电话:0873-7215900
报名地点:开远市智源西路开远市政务中心A3区004号窗口。
报名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开远市公墓管理处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计算机、会计、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⑤免冠标准五分照一张。
五、招聘方法、步骤和内容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参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模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
1.面试时间:拟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开远市公墓二楼会议室。
(三)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1.对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拟于2025年 6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聘用人选
拟招聘人员经考察政审通过和体检合格后,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 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包含单位及个人“五险”);
(二)试用期满后,如录用,工资待遇为每月4200元+工龄津贴150元/年(在公墓工作满一周年后计发工龄津贴,逐年递加,最高不超过3000元),工资包含单位及个人应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保险;
(三)单位提供宿舍和食堂员工餐(需缴纳伙食费);
(四)签订劳动合同后加入单位工会,享受一定工会福利。
七、用工方式及管理
拟录用人员与红河州合正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开远市公墓管理处工作。若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两年一签),若合同期限内遇政策调整,按政策规定执行。录用后的被派遣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工作制度,服从管理,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KAi3KRpatCYwqmeATC_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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